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资料图片)
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和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要,前期合作、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交易是在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
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
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采购及融资成本,符合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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