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的范围如下确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4.受遗赠人在法律规定期间做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供销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