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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务网 发布日期: 2023-03-30 15:14:44
一、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有的要求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被注销以后,就不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继续经营,注销后继续经营的,属于无照经营,获利大的可能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刚成立的公司注销流程如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应当支付清算组注销过程中花费费用。

1.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4.到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5.到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6.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7.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8.销毁公司印章。

三、

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

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如下: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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