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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雷霆行动”取得了新进展。铁东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崔某与刘某于2013年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崔某甲(崔某之子)由崔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后因刘某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2021年8月崔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给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增加抚养费。崔某甲与被执行人刘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于2022年1月1日前给付崔某甲拖欠的抚养费19200元。从2021年月起,刘某每月10日前给付崔某甲400元直至十八周岁。
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刘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崔某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长期对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一系列维系民生的案件重视,通过查控金融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雷霆行动”。(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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